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日期:2018-02-05 21:11
不得办理项目核准备案、土地供应、能源评价、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和新增授信支持等手续。二是淘汰落后产能。综合利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和技术标准等手段,依法依规加快推进不达标或不合规落后产能淘汰。三是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牵头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人行武汉分行,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统筹使用好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城镇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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