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日期:2018-02-05 21:11
、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成立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1名副秘书长、省经信委和省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国税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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