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危险废物处置费标准(汇总)
日期:2018-01-19 21:54
费遵循谁委托、谁付费,谁服务、谁收费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三、收费标准
(一)第一类:剧毒性废物(包括多氯联苯、氰化物、汞、六价铬等)处置收费维持原标准不变,最高指导价3.2元/公斤,下浮不限。
(二) 第二类:医疗废物
(1)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为2.2元/床.日,下浮不限,具体由委托处置的单位和处置机构双方协商,床位数以卫计委核定为准。



(2)无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按日排出医疗废物量按月收取处置费。收费维持原标准不变,实行最高指导价,下浮不限。具体如下:

(三)第三类包括含重金属(包括铜、铅、锌、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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