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1-19 21:54
三价铬等5种)污泥或废液、酸碱废液、废乳化液、有机溶剂、废矿物油等六项处置收费标准3.0元/公斤,最高可上浮30%,下浮不限。
(四)第四类无机污泥处置收费维持原标准不变,最高指导价1.7元/公斤,下浮不限。
四、上述收费标准中,第二类(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含集中处置区域范围内的医疗废物运输费用,其它第一、三、四类处置收费标准均不含运输费。第一、三、四类危险废物从产生地至处置场的运输费用,由委托处置单位和处置机构双方协商议定。
五、医疗机构交纳的危险废物处置费计入医疗服务成本,不得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费等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