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日期:2018-01-16 16:54
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适时委托第三方开展中期评估,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安监局,各设区市政府)
本方案自 2018 年 1 月 10 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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