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1-16 16:54
位,各设区市政府)
(二)认真落实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17〕77 号文件规定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涉及的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并结合实际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地税局、省金融办、省国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各设区市政府)
(三)强化督促检查。省经信委、省安监局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激励,对工作不力、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