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印发《“十三五” 江西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日期:2017-08-07 11:20
位进行抽查。
(四)突出考核重点。督查考核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应按照考核要求,识别重点产废单位和其他产废单位,突出考核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同时通过考核核实其他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二、考核方式
(一)省厅考核。省厅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以下简称《评级指标》,见附1)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的要求,查阅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部门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资料,听取汇报并按比例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进行抽查。
(二)地方自行考核。设区市、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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