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4-14 21:13
处置经营单位,签订委托合同,依法委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在委托时,应详细核实运输单位、车辆、驾驶员及押运员的资质,并根据废物特性,选择运输工具,严防二次污染;应详细核实经营单位资质和环评等技术文件要求,严防委托不具资质或不适合的单位处置。转移前,产生单位应制定转移计划,向县级环保部门报备并领取联单;转移后,应按照转移实际,做到一转移一联单,并及时向县级环保部门提交转移联单,联单保存应在五年以上。
(五)规范管理制度。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与管理组织;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危险废物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