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危险废物超1吨的经营单位列为重点源
日期:2017-04-05 13:51
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进一步做好天津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天津市环保局日前下发2017年危险废物监管工作通知,对天津危险废物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天津将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保部2016年第7号令)、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及《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津环保监2015164号),对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
  监管范围包括,全市危险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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