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深度:危险废弃物属性鉴别从业机构现状
日期:2017-03-15 22:19
背景:我国于1996年和1998年分别颁布实施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分别于2007年和2008年进行了修订,初步建立了我国危险废物鉴别技术体系。我国危险废物鉴定采取《名录》(列表定义法)与危险特性鉴别标准(危险特性鉴别法)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此鉴定方法,列入《名录》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在《危险废物名录》内的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江苏、重庆、浙江、甘肃、上海等省份已试行开展了危险废物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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