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1月十起环境典型案例 涉及违规排污擅自生产
日期:2017-02-27 17:50
和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的规定,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2016年12月23日,宝坻区环保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17年1月20日,宝坻区环保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85万元。
三、明廷呈经营的大三元大众洗浴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案
2016年12月12日,津南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明廷呈经营的大三元大众洗浴进行现场检查。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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