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1月十起环境典型案例 涉及违规排污擅自生产
日期:2017-02-27 17:50
关环保手续擅自投入生产。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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