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1月十起环境典型案例 涉及违规排污擅自生产
日期:2017-02-27 17:50
津市宝坻区金佳兴钢木门加工厂钢木门加工项目未验先投案
2016年12月29日,宝坻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宝坻区新开口镇后六家口村张俊民经营的天津市宝坻区金佳兴钢木门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厂钢木门加工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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