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1月十起环境典型案例 涉及违规排污擅自生产
日期:2017-02-27 17:50
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今年1月,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202人次,检查企业点位1982家次,立案153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110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43起,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现对1月份十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转移危险废物案
2016年11月14日,滨海新区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发现该单位未经市环保局批准擅自将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催化剂汞触媒转移给贵州省铜仁市鸿发含汞产品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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