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吨!湖北咸宁破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日期:2017-01-25 16:43
敦促嫌犯自首,一面派出警力赴江西、安徽、浙江、江苏等省取证。慑于法律威严,通山籍3名嫌疑人先后自首。上月底,潜藏在扬州一居民小区内的浙江籍嫌犯吴某被抓获。
通山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严重污染环境有明确认定标准,其中之一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该案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79吨以上,属严重污染环境。按我国现行法律,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标题:咸宁破获部督污染环境案 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超79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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