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污水处理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日期:2013-05-02 13:19
取污水处理费用,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计价格)【1999】1192号)规定:污水处理费是水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用户用水数量(包括从城市供水企业取水、自备井、江河湖泊取水),各城市要在供水价格上加收污水处理费,以补偿城市排污和污水处理成本,建立污水处理良性运行机制。
执法收费依据是《辽宁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5号)、《抚顺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
记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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