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企业不环保,偷倒4200吨危险废弃物,董事长等11人获刑
日期:2017-02-10 16:17
2月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温州市中金岭南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污染环境一案二审裁定,判处中金岭南科技环保公司罚金200万元;判决公司董事长江某等11人不同刑期,其中江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4年5月,温州市龙湾区警方和环保部门在工作处置中发现一条线索:该区海滨街道瓯江边的一废弃码头上经常有工程车将废弃物往船上运送。一到夜晚,装有大量废弃物的船只就消失在瓯江中,行踪异常。2014年7月15日,龙湾警方联合环保部门,在龙湾蓝田码头当场查获一辆载有固体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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