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危险废物行业大事记
日期:2017-01-11 14:09
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八、国务院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16年11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方案》指出,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对加强污染物排放的控制与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方案》明确,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基本建立法律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控制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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