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1-11 14:09
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
2、鼓励大型石油化工等产业基地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3、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4、引导和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5、淘汰工艺落后、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设施。
6、以石化和化工行业为重点,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利用处置违法犯罪活动。
7、以含铬、铅、汞、镉、砷等重金属废物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抗生素菌渣、高毒持久性废物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8、制定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办法。
9、明确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