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27 22:56
定修复方案、审核损害赔偿的鉴定程序和方法。2016年3月,经泰州、扬州两地政府以及靖江市马桥镇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危险废物清理处置及环境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江苏长青农化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多次协商,达成赔偿意向1.9亿元并草拟了环境修复协议。靖江市检察院审核并提出环境修复费用计算需有法定依据等三条修改意见,促成了该协议于6月15日正式签订,靖江市马桥镇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危险废物清理处置及环境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长青等公司签订环境修复协议。截至目前,已有1.2亿元赔偿给此案专门危废物处置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