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汞危废倾倒河南:涉事公司被判3月内恢复污染损害区域原状
日期:2016-12-23 13:36
2月22日,全国首例涉及跨省固体废物运输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在河南洛阳公开宣判。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贵州省铜仁市铜鑫汞业有限公司(下称铜鑫公司)在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将倾倒废汞触媒污染及损害区域恢复原状、消除影响,将地表散落的颗粒状及粉状汞触媒彻底清除干净,并依法进行处置,对受污染土壤采用客土法修复方式完成,即将污染土壤铲除后,从周边区域采取未污染土壤进行回填。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义务则应支付环境修复费用48.288万元;被告内蒙古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兴公司)、毛艳强、范林业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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