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20 13:25
笔录》为证。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我部于2016年10月8日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你单位未进行陈述、申辩,放弃听证权利。
以上事实,有我部2016年10月8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环法字〔2016〕93号)及《环境保护部送达回证》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