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19 21:43
规划衔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17.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住房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