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20000余吨 23人被判刑
日期:2016-12-15 21:56
隐瞒不具备印染、皮革污泥处置资质的事实,擅自招揽污泥处置业务近日,记者从海宁市环保局获悉,海宁市人民法院近期对一起污染环境案作出判决,24名被告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决,成为我市有史以来涉案人员最多的污染环境案。
据了解,2013年,余某、赵某等人合资在江西省注册成立了江西某能源再生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余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后在该公司尚未具备生产能力和条件且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等情形下,余某、赵某、邵某等人经商约,以该公司名义,招募了陆某、俞某、张某等人,并隐瞒该公司不具备印染、皮革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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