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首例倾倒生活垃圾污染环境案宣判
日期:2016-11-17 12:06
2788元/立方米。根据该单价可计算出填埋场南侧区域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用约9 084 680.27元,南北两侧全部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用合计约12 067 009.94元。
4被告以污染环境罪获刑

2015年7月,苏州警方通过线索对车坊江湾村工地进行先期排查,发现该地有违法填埋垃圾的污染环境行为,在群众中反映强烈。随后,警方先后将4人传唤至派出所。4人对自己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
5/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8 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