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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启动危险废物 管理计划备案工作
日期:
2016-11-15 22:32
种类、数量或利用、处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且2017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因危废转移确需通过审核的,需在审核前提供例如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备、工艺发生变化的合理说明报新区环保局备案。同时,企业应当及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或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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