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尚存模糊地带 危废执法面临多重困境
日期:2016-11-03 22:24
及时到位。
  
  此外,目前大量新的危险化学物质的出现及鉴定机构紧缺的限制,也导致了有些固体废物性质鉴别很难操作。关于危险废物鉴定事宜,尚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指导意见,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八条,对于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予以认定,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份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危险废物。
  
  但是,并没有明确由哪一级环保部门来组织鉴别,鉴别结果由哪一级环保部门进行认定。如果认定某种物质属于危险废物,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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