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04 22:29
从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收取的相应收益。在特许经营期内,甲方向项目公司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为60元/吨,垃圾保底量为月平均300吨/日,不足保底量的按保底量结算,超出保底量则按实际数量结算。
(2)利用垃圾焚烧发电,所发电量并入就近电网并获取发电收入。
4、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三十年(建设期2年除外),自垃圾焚烧发电厂商业运营开始之日起计。特许期限届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许经营期可以顺延。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协助:
(1)协助乙方及时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或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