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垃圾问题 思路需从处理迈向管理
日期:2016-11-02 21:56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需求缺乏必要的论证说明,没有垃圾产生和处理现状和趋势的专门分析,不符合上述暂行办法的要求。此外,其附表1显示编制部门对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多个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没有掌握完整数据,所获数据也未经核实,在历史和现状信息如此不充分的情况下,就编制出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计划,严重缺乏科学性。
征求意见稿未对城市生活垃圾这一重要术语进行定义,并出现了内涵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城市生活垃圾一词先是与无害化处理率指标一同出现,实际所指的应是得到统计的环卫部门清运的垃圾,因为它的数量是计算无害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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