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化工行业转型发展方向 危废处置设施统一规划管理
日期:2016-11-01 10:51
施压减、转移、改造、提升计划。有序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和沿江两岸化企向有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转移。不得新建和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千米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
【太湖地区】
在太湖地区,要重点实施转移、关停、淘汰、整治等计划。该流域不得新改扩建染料以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2016年底前,全面取缔小型染料、炼砷、炼硫、炼油、农药等企业;2017年底前,一、二级保护区内全部完成企业清洁化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太湖一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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