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换发危废经营许可证
日期:2016-10-28 10:39
为做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第39号,以下简称新名录)的贯彻落实,确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以下简称持证企业)在新旧名录过渡期间正常运行,吉林省环保厅于9月1日~10月31日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
今年8月1日,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此次换发工作对象是 新名录实施后废物代码发生变更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换发程序采取先行调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电子信息,之后统一换发纸质经营许可证两个步骤展开。同时,要求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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