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实施2个月 这13个问题都了解吗?
日期:2016-09-27 22:07
物管理:
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2)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收集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3)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利用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4)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填埋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5)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水泥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6)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
运输工具可不采用危险货物运输工具;
(7)转移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10/2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23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