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日期:2016-09-13 22:26
目对应的□内打,并认真填写相应内容。在填写时应注意正确的计算单位。
5.企业应同时提交本申请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电子版以及所附照片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发送至XXXX。
6.企业应按照申请书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现场审核时,须提供相关原件供专家组核对。
7.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组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核时,需将有关意见填写在专家组审核意见栏中,对于审核结果与企业申报情况不符的需要进行说明。
8.现场审核和现场抽查时,企业不得借故停产或部分停产,所有工序的设备开工率不得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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