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5月1日起上调污水处理费
日期:2013-04-27 12:45
记者26日从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了解到,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格函[2012]754号、桂林市物价局市价格字[2013]1号,桂林市将从今年5月1日起上调污水处理费。这意味着,桂林市居民的水费要上涨了。
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从原来的0.85元/立方米调整到1.05元/立方米,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性用水从0.96元/立方米调整到1.3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从1.45元/立方米调整到1.55元/立方米。
排水工程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污水处理费主要是为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而收取的费用,比如平常的生活用水用过后会经过下水道统一收集,汇集到污水处理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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