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11 15:1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和液体废物定义为危废: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在多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危废处理逐渐成为固废行业中景气度最高的子领域。
我国危废处理处臵行业起步较晚,且前期行业管理发展较慢,从1990年开始起步,到1996年初步形成相关管理体系,2008年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探索过程。事实上危废处理处臵行业也是从十一五期间进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