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1.6亿天价环保公益诉讼案今日再审
日期:2016-01-21 22:13
成水体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对于这一严重的污染行为,依据上述规定,依法支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提起本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六家公司上诉理由是,他们对第三方机构将从厂区拉出的危险废物排入河流处置并不知情,河流经过自身净化,已经恢复了原来水质,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环境污染责任,也不该承担巨额的环境修复费。检察机关则认为,本案中,常隆等六家公司的非法处置行为,导致大量副产盐酸、废酸最终被倾倒入如泰运河和古马干河,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对长江下游也造成了污染。对这一污染损害,必须要追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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