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19 20:39
个案。
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则,我们认为,对未批先建项目,应当适用新环保法规定的处罚措施,不再适用环评法第31条有关的规定。环保部说,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在2015年1月1日前已经擅自开工建设,并于2015年1月1日之后仍然进行建设的,立案查处的环保部门应当根据新环保法第61条的规定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应当根据新环保法第63条第一项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