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8年 环责险为啥不温不火
日期:2016-01-19 20:30
慢的症结首先是强制性没有法律依据。新环保法中有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描述是鼓励而不是应当。
实际上,2013年出台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提出在涉重金属企业等高危行业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未来企业是否投保直接关系到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等,但作为部门文件,其强制性有限。
经过两年的试点,林文认为,保险公司能否研发有吸引力的环境责任保险产品,是推进环责险的一个关键。包括保险产品的设计,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赔偿处理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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