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15 13:14
、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b)用能企业对从节能服务公司取得的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的资产,应与企业其他资产分开核算,并建立辅助账或明细账。
c)节能服务公司同时从事适用不同税收政策待遇项目的,其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收入、扣除,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节能服务公司对客户投入了设备节能,且设备可以在同样的功率的条件下可以重复使用,那节能服务公司最大的风险在项目投入后1~2年,因为如果客户在此期间违约,那节能服务公司即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