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11 22:08
定应依据招标投标法还是政府采购法问题。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釆购对象。政府和社会资本含作是政府从公共服务的生产者转为提供者而进行的特殊釆购活动,属于政府采购法管理范畴。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中的两种法定采购方式,仅适用于采购需求能够在招标文件中一次性详细描述、采购合同文本必须包含在招标文件中且事后不能更改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许多项目的采购需求和合同都非常复杂,往往无法事先一次性描述清楚,需要通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方式与合作者反复谈判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