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PPP法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6-01-11 22:08
实施
第三十四条【全面履约】合作协议各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实施单位和社会资本任何一方不履行合作协议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政府换届、负责人变更、实施单位职能调整、合并分立或撤销不得影响合作协议履行。
第三十五条【社会资本权利限制】未经依法批准或者合作协议约定,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得擅自转让股权和核心资产,不得将合作项目的设施.土地和项目收益权等相关权益用于合作项目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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