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11 22:08
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运营成本和收益进行监测。
合作项目连续3年收入过高或过低,幅度超过合作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合作协议调整政府付费标准,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第二十八条【政府承诺】政府可结合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情况,为保证社会资本取得合理收益,在合作协议中承诺有关土地使用、防止不必要的同类竞争性项目建设、必要合理的费用支出、有关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提供等内容,涉及资金支出的纳入政府预算进行管理。
需要政府付费或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