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09 13:23
,难以满足我国水环境管理到2050年实现水生态系统健康的长期目标需求。其中,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主要是从水体使用功能保护角度出发,对水生态区域差异及其功能保护考虑不足;现行水环境标准主要参考发达国家的水质基准值来确定,缺乏本土基准值支持,不能反映我国水生态系统保护的要求,可能导致环境欠保护或过保护的风险;近十几年来实施的总量控制主要以目标总量为主,未充分考虑水环境容量和水生态承载力,导致污染物削减与水质改善相脱节。国家提出的主体功能区战略缺乏对具体区域、流域生境、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的认识,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