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08 14:32
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确定从今年1月起在全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一项政策出台,试点先行。记者了解到,作为鼓励先行先试,在十三五期间,上海各区县将建设不少于1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而中心城区试点区域面积不小于1个雨水排水系统面积,其他区域不低于两平方公里。
通过试点,将尽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待经验成熟后在全市推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顾金山表示。
更为重要的是,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将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得以体现,这就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