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24 11:44
以多种融资方式筹措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资金。
市政府表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线项目工程建设、征地资金及50%的拆迁资金,通过企业融资和市政府资金支持统筹解决,其余50%的拆迁款由区政府承担。
北京市还将探索建立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根据污水排放量及污水处理量等指标,由上游区县向下游区县或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区县缴纳污水处理经济补偿费。经济补偿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后期运营等方面。
治理重点
三年新建再生水厂47座
3年时间,全市将新建再生水厂47座,所有新建再生水厂主要出水指标一次性达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