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需完善六大体系
日期:2015-12-30 16:31
投机取巧、市场垄断、囤积居奇等行为,禁止滥用和非法转让排污指标,保障交易合法性。加强宏观调控,不断完善政府收储投放制度。市场供过于求时,及时实施回购储备;供不应求时,及时投放储备指标。优先安排企业指标上市交易,政府不与企业争利益。
六是执法监管体系。强有力的执法监管是交易机制运行的根本保障。要通过不断完善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加大监管检查和处罚力度,严把交易审批关和排污许可关。对无证排污、无权排污、超量排污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切实提高违法成本,让污染者付费原则真正发挥重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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