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新增污水处理规模75.6万吨/日
日期:2013-04-24 11:38
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加强污泥处理初值设施建设等一系列举措推动实现。
按照既定目标,到2015年,我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进一步提高,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省会城市太原市城区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30%。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一年以上的,实际处理负荷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以上的不低于75%。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方面,太原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其他设区城市和11个县级市达到70%,县城及重点镇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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