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9 21:18
点污染源企业的环保信用评价并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开评价结果,同时上报省级环保部门,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函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公开发布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会同省级环保部门下发执行文件。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定为红色、黑色的企业主动实施有效整改,并由省级环保部门核实修改其评价结果后,函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函告情况会同省级环保部门发文停止执行差别电价。
省级电网企业应提供必要的企业用电数据,根据省级价格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企业名单和电价标准,按照抄见电量收取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