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
日期:2015-12-29 13:18
发展绿色信贷业务,通过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定期公布应予限制贷款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将其列入限制贷款类企业。完善企业环境行为数据库,2017年底前,在各金融机构的法人层面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级体系,由分支机构应用评级体系对企业进行授信,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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