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
日期:2015-12-29 13:18
水资源费、城镇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的相关政策。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各区政府
33.促进多元投融资。建立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机制,健全公平竞争投资环境,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推进质押权交易的相关扶持政策,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积极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投资补助、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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